第 29 章(2 / 2)
今天捡到个小可怜,就像捡到了翻版的过去的自己,善待自己是必须的。
苏小鸢起初还有些拘谨,架不住顾小灯话痨,吃完饭很快打消了芥蒂,挪着凳子凑到他身边去,一边他讲话,一边不住看他。
看着看着竟然流口水了。
顾小灯还以为他生病了,认真地把了他的脉象,最后确诊是花痴病。
他还诧异地摸摸自己的脸:“你的审美是我这一类的吗?其实书院里还有好些长得顶顶好看的。”
“这、这,您漂亮得很客观的,我觉得再见不到第二个让我流口水的了。”苏小鸢耳朵通红地擦擦下巴,赶忙转了话题,“您会医术吗?”
“会啊,叫我山卿哥或者小灯哥就可以了。”顾小灯开心又自得地笑起来,心道再过不久,他便能治好人生中最重要的病人之一了。
而此时,顾小灯心里记挂着的那位病美人正在竹院安静地独坐。
苏明雅听着仆从汇报的今日新事,右手轻转着左手上的佛珠和花钱,对岳逊志不太在意,只是语气平静地问:“他见到苏小鸢,没有任何芥蒂么?”
仆从知道这位主子是什么意思。
无非就是希望顾山卿给点反应,比如拈酸吃醋,比如大发雷霆
,最终结果是主动噔噔噔跑到竹院来,撒气也好,撒娇更好,总之是继续匍匐在他脚下,好令他得以俯视他的美丽,继续赏玩他的身体性灵。
但是……
仆从只能小心翼翼地应答:“以山卿公子的脑子,见了苏小鸢之后,大概什么也不会联想到。您若是不点拨,他也许什么都不明白。”
苏明雅轻笑:“他通透得很,揣着明白,无视而已。”
仆从心里叫苦,知道这反应是又生气了。
自去年开始,这位大少爷便开始不时动气,一来是因着他身体日渐好转,苏家逐渐对他委以重任而带来的压力;二来,他大约是接受不了,或者不肯接受,自己能被个下等人的一喜一怒而牵动心神,以至于牵动到罔顾其他一切的事实。
毕竟他最初不过是拿他当个物件赏玩,或为斗气,或为报复。
怎能发展成现在这般模样,为个物件,辗转反侧足足一个月。
岂不是滑天下之大稽。
*
傍晚时分,顾小灯送走苏小鸢,把他送回了屋舍,记住了两人两屋之间的距离。等他轻快地回来之时,就看见自己屋门前站了一个英俊的小青年。
小青年站在屋檐下,仰着脸看从飞檐间垂落下来的水珠,无意识地微微皱着眉,一脸想藏但是藏不住的苦恼。
毕竟他那双独特眼睛一沾了水便容易变绿。
顾小灯有一阵子没见到他了,便撑着伞三步并两步地上前去。
“东晨哥!好久不见,你怎么有空过来?”
葛东晨睫毛一动,低头看过来,脸上便慢慢浮现了笑意。
四年前顾小灯刚跟苏明雅“当朋友”的那段时间,葛东晨对他有过一阵子的怄气,不过没多久,他就又像从前一样和善了。
葛东晨总是见他便好脾气地笑,不时主动过来聊聊天,解解闷……偶尔也喝喝小酒。
顾小灯的朋友少之又少,虽然他始终不怎么主动靠近葛东晨,但心里对这位“救命恩人”的好感始终存在着。想当初在烛梦楼遇到两个死变态,当夜葛东晨背他回来,还是他第一个提点他“生存之道”的。
“今早刚从军营回来。”葛东晨低头朝顾小灯笑笑,“下个月书院开始上课,我提前回来躲躲军务。睡了一上午懒觉,下午想着出来会会朋友,走着走着,就到小灯你这里来了。”
顾小灯近距离地看了看葛东晨的脸,或许是因为他身上有一半南境异族的血统原因,这几年五官越发深邃,简直成了英俊潇洒四个字的代名词。
顾小灯还觉得要不是他时常爽朗地笑着,那五官便深邃到近乎邪魅了。
“眼睛有点绿了。”他指着自己眼睛小声道,“你快进屋吧,淋雨了可就了不得了!”
葛东晨便眯着眼睛跟在他身后,犹如一只笑眯眯的大鳄鱼。
还没坐下,他就状若无意地笑着问:“姓岳的又找你麻烦了?”
“嗬!你从哪听的啊?”顾小灯瞪圆眼,倒了杯热姜茶给他,“快喝一杯驱驱寒吧。”
葛东晨接过,粗糙的指腹缱绻地摸了一圈杯沿,摸小情人似的,笑着继续追问:“没被他欺负吧?”
顾小灯坐在椅子上,两只脚翘起来搭在椅腿的凸出花纹上,先严肃地劝劝他:“东晨哥,你可别再和他打架哦。”
两年前顾小灯因岳逊志磕伤了左臂后,葛东晨便骤然和岳逊志交恶,私下在军营以比武的由头打得凶狠,歇了大半月才回书院来。在顾小灯这看来,属于杀敌一万,自损五千,就没那必要。
何况……若不是因为那次冲突流血,顾小灯也没有契机拿自己的血做实验去。
万事有好有坏,正如邪不压正,暗不胜明。顾小灯对那次受伤没多大阴影,反倒有股祸福相倚的豁达态度。
葛东晨笑眯眯地应好,很受用的样子。
顾小灯心想他实在是个讲义气的人,便把苏小鸢的处境讲了出来,带着股对类似自己的人的怜惜怜爱道:“他可怜兮兮的,我就怕他被那死变态盯上。”
葛东晨笑了笑,注意点在称谓上:“那厮不配称为死变态,你不如骂他别的?”
他心想,姓岳的就一钻出来的□□熏心的烂叼毛,手段就那样,论变态哪里比得过他,也配跟他抢这称呼?
“死变态”这称呼——可是他葛东晨在顾小灯这儿的专属代号。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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