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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大身影自黑暗中走来,步伐沉稳有力,皮靴踩在冰面上,发出咯吱咯吱的轻响。
脚印所及之处大地颤抖,冰面寸寸龟裂。
来人身材魁梧,眼窝深邃,气质野性而豪放,举手投足间充满力量与自信,如同来自北欧神话中的战士般不可战胜。
他对江与临的来历一清二楚,如数家珍:
“江与临,华国人,寒冰异能拥有者,被誉为人类之光,擅于暗杀与近身格斗,最顶尖的怪物猎手……人们说你无坚不摧、战无不胜,但很少有人知道,你惧怕雷电。”
江与临神色自若,淡漠的眸分毫不动。
外国男人停下脚步,底气十足地扬起下颚:“忘了自我介绍,我,菲尼克斯,刚好是一名雷电系异能者。”
江与临:“……”
“我将在这里打败你,终止你的传奇,延续我的荣耀。”菲尼克斯注视着江与临,语调带着正宗的伦敦腔:“亲爱的人类之光,顶尖的怪物猎手,你有什么想对我说的吗?”
江与临终于动了动指尖,一把寒冰长刀浮现于掌心,声音比冰雪更凉:“听不懂英语。”
菲尼克斯完美的表情开裂一瞬,切换了语种,用生涩中文问:“那我再说一遍?”
语种一换,气场暴跌。
江与临轻笑道:“逗你的,老子英专八级。”
菲尼克斯脸上闪现出无比的恼怒,掌心雷电闪烁:“找死!”
江与临曲指在刀刃上一弹,遽然消失在原地。
雷电杀伤力强,辐射范围广,是极为卓越的群攻型异能。
觉醒这个天赋是上帝恩赐,无论谁拥有了雷电,通往成功的路都会很简单。
菲尼克斯是一名高等级异能者,雷电系,A级,战斗力超群,屡战屡胜,未尝一败。
自觉醒后,他无时无刻不被鲜花与掌声拥簇。
他足够强,也足够自信。
今夜雷雨交加,电闪雷鸣,他有着绝对的主场优势。
江与临惧怕雷电,且接连两次大范围使用异能,异能透支严重,脸色苍白得似雪花易碎。
菲尼克斯想不到自己会怎么输。
这是一场注定胜利的战斗,他只要踩着人类之光的脊背,就可以轻松站到巅峰。
假若换一个人顶着人类之光的名头,菲尼克斯或许会成功。
可惜,他遇到的是江与临。
要问江与临是不是害怕雷电,答案是肯定的。
只要看到闪电,江与临就会全身疼很久。
没人会不怕疼。
所以他讨厌下雨天。
每次闪电划过天际,蓝紫色闪光亮起的刹那,江与临全身肌肉都会不自觉绷紧,紧接着产生一跳一跳的刺痛,就像是一种无条件反应,明明没有接触到电流,但还是会感受到犹如电击般的剧痛。
他也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多了这个毛病,可能是某次去刺杀怪物雷兽,被雷电异能击中的后遗症。
恐惧是一种情绪,人类很难摆脱情绪的控制。
江与临从来没有回避过恐惧,也不惧怕恐惧。
每次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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