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气。
轻剑快马、纵横天下。
十年间,朝阳化作暮雪。
逍遥自在的少年郎,成为了喜怒无常的九千岁。
这是少年时的凤明。
谁能不爱呢?
这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,还是他的回到了从前?
管他呢,先亲老婆。
景恒去舔凤明脖颈,凤明揪着他耳朵推他,声音也带着清亮透彻的少年感:“别舔我脖子!”
【在西燕边漠时,我遇见过一头大狼,它就喜欢舔人脖子。】
景恒忽然想起凤明曾对他说的那头狼。
景恒蓦然停下,从凤明黑亮的瞳孔中,看到了自己的倒影
耳朵平行地垂直竖立,吻部比狗长而尖,口也较为宽阔,此刻正吐着舌,露出尖利牙齿,尾巴下垂,毛发蓬松。
这是一头狼。
原来我就是那头喜欢舔他脖子的狼!
景恒三观巨颤,这到底是怎么回事,他回到了从前吗?还在一头狼的身体里?
他伸出爪子刨地,想写字给凤明看,可爪子落到沙地上,他忽然发现他忘了怎样写字!
景恒愤怒刨沙!
“大狼!”凤明站起来躲远了些。
景恒将鼻子埋在沙粒,好气!
凤明一动,身上有阵阵血腥味传来,景恒凑过去,发现凤明的小腿受了伤,血从武服中渗出。
他伸出舌头,舔舐凤明的伤口,舔了两下倏忽顿住。
希望他没有狂犬病。
就当他没有吧。
景恒继续舔,凤明摸了摸景恒软乎乎的耳朵。
痒,景恒抖抖耳朵。
他趴在地上,示意凤明骑上来。
凤明又揉他耳朵,狼的耳朵手感极佳,软骨带着韧性,毛茸茸热乎乎的,凤明爱不释手:“不必了,我身上的铠甲和剑都很重。”
景恒用湿漉漉的鼻子拱凤明。
凤明只好解下铠甲,单提了那把长剑,跨坐到大狼身上。
这匹狼好温顺,他环抱着大狼的脖颈:“我要回营地,在这边。”
景恒朝着凤明指的方向,先试着走了几步。
稳稳背着凤明的习惯,即便变成狼也保留了下来。凤明稳当地俯在他身上,他逐渐放开步子,四爪离地,在沙地上驰骋。
他通过灵敏的听觉与嗅觉,找到了一处绿洲补给。凤明渴坏了,踩在沙子上,踉跄着去在湖边鞠水。
沙漠的白天又干又晒。此处无人,只有一头灰狼,凤明没有顾忌,解开衣裳,赤身走入湖中冲凉。
景恒卧在草地上,狼眸半眯,假寐着偷看凤明脱衣。
凤明随手接下银冠,乌发从手掌间乍泄散落,遮住伤痕累累的锁骨与后背。
作者有话说:
第四世,狼王。
第65章 宝剑定山河
凤明常年着铠, 银白铠甲下的身体藏着有许多伤。
大齐严禁铁器流向西燕,沙兵的刀破甲不易,铠甲为凤明挡去许多伤害, 故此刀枪在他身上留下的并非开放性伤口,而是中间微绽而外源淤紫的红青伤痕。
皮肤未破, 下面皮肉血脉却都被砸烂了。
说实话,这般的伤来比一道血痕更难愈合, 只是相较而言, 这种伤外出血量小,行动起来更加方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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