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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882章 叮叮当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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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882章 叮叮当

冬天,河坝。

今天的太阳格外灿烂,柔和而明媚的光线,穿透了寒冷的空气,降落平房和大地。

往常,薛楚楚总会和桐桐待在门口,哪怕只是静静的坐着沐浴阳光,也能感受到难得的惬意与安宁。

而今,明明天气温暖,可薛楚楚反倒紧了紧身上的棉袄。

微凉的寒意仿若渗入身体,令她的脸色愈发白了。

她一语不发的走回家。

挺好的,桐桐有了姜宁后,不会总像以前那样整天窝在家里,她原本是活泼的性子呢。』薛楚楚如此想着。

作为年少时的挚友,一起从最贫穷的年代走来,她当然希望桐桐越来越快乐。

至于自己麽?她神情一如既往的清冷,叫人瞧不出任何情绪。

她回家的这段路走的很慢。

犹如很多年前,她在村里和桐桐玩捉迷藏,由于桐桐长的很矮,再加上聪明灵活,总能藏得特别严实,薛楚楚根本找不到。

薛楚楚当然不是任人揉捏的软柿子,她每次倒完数后,假装找一会儿。

找不到,于是直接扭头回家吃饭,等到吃完饭了,再慢吞吞的回来认输,

桐桐便从隐秘处钻出,满脸的喜悦,傻呵呵的宣布:「我才是捉迷藏高手!」

薛楚楚总是配合的露出沮丧。

殊不知,自以为胜利的桐桐在柴堆里待了半响,弄得一身碎屑,回家还要挨顾阿姨骂。

就当她躲起来,和我玩捉迷藏了。』薛楚楚告诉自己。

门口正在擦车的张如云,一直在窥伺薛楚楚。

见状,他扬起嗓门,化身喊话员:「没找着是吧,姜宁刚才骑车带薛元桐出门了,听说是去街上逛花鸟市场了,他们没带你呐?」

薛楚楚呼吸一室,她沉默了两秒,说:「谢谢。」

张如云惊喜,仿佛立下奇功,一时间竟忘记了他女朋友正在和别的男人相亲的事实。

薛楚楚不再理会他,她走到自己家门口,本想直接走入堂屋,结果,眼前的大门居然紧紧合闭。

她伸手,轻轻推,大门纹丝不动,似乎从后面给关上了。

好了,现在不光找不到桐桐和姜宁,如今她连自己的家门也进不去了-—-倒霉的事凑到一块了—·

她狐疑之际,忽听门内响起脆生生的叫声:「哼,还像小时候一样,找不到就回家是吧?」

门开了。

只见桐桐双手抱在胸前,一副脾天下的姿态,

而在她旁边,姜宁淡淡屹立,如同绝世打手。

明明桐桐是在斥责她,可这一刻,薛楚楚望着一大一小的两人,心中竟是一片山花烂漫。

市区。

姜宁停好他的宝贝电瓶车,楚楚下车,桐桐跟着蹦下车。

桐桐站在街口,仰望巨大的牌匾,念道:「禹州花鸟大世界,好霸道的名字!」

姜宁瞅了一眼吊吊的桐桐,他没说话,抬腿迈入花鸟市场。

今天大年初七,花鸟市场比桐桐想像的更热闹,商品琳琅满目,人群中响起吆喝声,讨价还价声,这是逛商场体会不到的热闹,人情味浓烈的多。

摆在最前面的是奼紫嫣红的花朵,绿萝,百合,蝴蝶兰,郁金香-—-仿佛空气香甜的了。

薛元桐拍照分享给陈思雨,然后跑到一堆多肉植物前,多肉造型独特,便宜又很好养活。

「思雨,我买了两盆多肉。」

陈思雨秒回:「买那麽多肉能吃完吗?」

」」

薛元桐:「不够吃。」

陈思雨转帐50块,大气道:「请客,你多吃点。」

薛元桐把聊天记录给姜宁看。

姜宁评价:「没关系,她只是有点笨和有点瞎,对你还是挺好的。」

桐桐和楚楚沿花鸟市场闲逛,桐桐看到有卖江米棍的,她想吃,但没有钱。

于是她指着一对买江米棍的老夫妻,说:「姜宁姜宁,你看人家那麽大年龄了,爷爷还给奶奶买江米棍吃呢!」

姜宁打眼一看,这对老人衣装颇为时髦,大概属于高知老人,两人举止亲密,好一副爱情该有的模样。

爷爷奶奶同样听到了桐桐的叫声,其中的老太太显出得意,又往老头子身边靠了靠,老头子揽住老太太,引以为豪。

周围年轻情侣目光羡慕,惊叹感慨,

姜宁不以为然:「吃什麽江米棍,太素了,我们年轻人要吃就吃点刺激的。

立说着,他买了两团超大的棉花糖,比桐桐脸还大。

桐桐大吃一口,甜滋滋的,心里也是甜滋滋了。

刚才还非常骄傲的老头,顿时懵逼了。

老太太不服气,也想买棉花糖。

老头忙说:「不行啊,你高血糖,一把年纪别学人家小年轻吃这麽甜的东西!」

老太太气麻了。

姜宁携桐和楚,如胜利者傲然巡过。

桐桐溜达到鱼虫鸟区。

金鱼在鱼缸里游来游去,非常治愈,小乌龟在盆里爬啊爬。

桐桐蹲在盘边,喊道:「姜宁姜宁,快看,你的好兄弟被困住了!」

姜宁怒,抢走她的棉花糖。

桐桐撇着小嘴,继续看小猫小狗。

过了一会儿,她站在几只鹦鹉面前,说:「楚楚,你快看,它们还有瓜子吃呢,像不像天天嗑瓜子的钱老师?」

说着,她伸手摸摸鹦鹉。

鹦鹉嫌弃她,赶紧蹬着小碎步躲开。

薛元桐震怒,她对鹦鹉说了一声:「我欣赏你现在的桀骜不驯!」

接着,她偏过小脸,十分硬气的问老板:「这只多少钱?」

老板马上说:「这是黄化玄凤鹦鹉,一百五十块一只!」

薛元桐不声了。

一百五啊,价值一日东东。

旁边一个同样在看鹦鹅的都市丽人,瞧见小妹妹的窘迫,她故意与同伴闲谈:「鹦鹉是一种很聪明的鸟类,智商相当于人类3到5岁的孩子,我养的鹦鹉为什麽好?那是因为,我能感知到它们表现出的行为和情绪,然后对此做出应对。」

说着,她伸出一双做了酒红色美甲的手指。

正在吃瓜子的鹦鹅,居然跳到了她手上,亲昵无比。

老板不禁称赞:「美女,这只鹦鹉平时很怕人的,和你有缘啊!」

都市丽人笑的非常靓女,她的魅力在这一刻,展示的淋漓尽致。

对比之下,桐桐则在阴暗中嫉妒。

都市丽人用馀光撇了小妹妹一眼,心说:『你还嫩呢!

她用手指轻抚黄化玄凤鹦鹉,不料下一秒,这鹦鹉一跳,居然从她手里跳了出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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